该江苏出口企业已与该俄罗斯进口商合作了1年多,前面每批订单金额均较小,且进口商付款信用记录良好,从未拖欠。但是去年11月份该俄罗斯进口商下了一个金额为20万美金的订单,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支付。但是,当江苏出口企业按要求生产完全部货物,如期发货,货物到达俄罗斯某港口时,该进口商确称资金有问题,不能马上付款,但要求电放提单,还承诺他们将在收到货物后的2个星期内支付尾款。</p>
<p>
考虑到如果不放单会产生滞港费、滞箱费等问题,再加之与该俄罗斯进口商也有比较长久的合作关系,且之前的付款记录良好,江苏出口商就相信了进口商,同意电放了提单。然而,俄罗斯进口商收到货后,只付了一小部分款。随后的承诺付款便利用各种借口一次次落空了。江苏出口商打电话过去,该进口商甚至假装信号不好听不清楚,恶意拖欠意图明显。</p>
<p>
在委托我们受理此案后,我们通过各种渠道对债务人的经营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该俄罗斯债务人并没有严重财务问题,也没有拖欠货款行为的相关不良信誉记录。还了解到,债务人并没有由于宏观经济的恶化而出现严重财务问题或者由于竞争对手降低价格而业务受损。更重要的是:我们缜密的调查和娴熟的谈判技巧使债务人不得不承认他已经转向从其它中国供应商开始采购成本更低的货物,并一如既往地做着生意,企业运转正常。</p>
<p>
经过专案组多次与债务人交涉,债务人还坦白地表示:当江苏出口商拒绝了他重新定价的请求后,他就没打算付款,但他没想到出口商会如此之快地委托专业的国际商账追收机构向其追收货款。后来该俄罗斯债务人也逐步意识到来自我们的追收压力越来越大,招架不住了,又不想带来的更多的损失和法律及商誉商上的麻烦,债务人便向我们承诺全额付款。</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