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追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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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国际追账(孙天宏)收费

协商/非诉收费 在非诉阶段,我们采取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不成功,不收费”。如果案件最终通过非诉的方式解决,我们一般根据案件发生时间的长短、案情复杂程度、债务人所在的国家和地区的不同以及金额的大小等,确定收费标准,在我们成功解决的案件中,大约有2/3最终是通过非诉方式得到解决的。

    诉讼/仲裁收费  对于某些案件,如果我们认为已经没有协商解决的可能性,须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在诉讼/仲裁阶段的收费将不限于“不成功 不收费”的方式,费用标准和收费模式由国际追账秘书处对案件的评估来决定。我们会提供全面分析,告诉您在哪些法律行动中可能产生费用,并会预先提供费用清单,没有您的书面同意,任何费用都不会发生。我们不会给您不切实际的期待。如果我们认为没有任何成功解决的希望,我们不会鼓励您在这个案子中花钱。

另外有可能产生费用的几种情况:

    1、在非诉讼阶段根据客户提供的信息无法联系到债务人,需要对债务人进行深入调查产生的调查费用;

    2、债务人对货物提出质量争议,要求由权威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且不予支付检验费用,提出由客户承担,客户同意承担的;

    3、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为了作出进一步决策,客户希望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等进行详细调查而非免费的初步调查而产生的费用(一般几百到几千美金不等);

    4、如非诉未得以解决,经客户同意转入诉讼/仲裁程序的案件,官方收取的不限于立案费、翻译费等等费用;

    5、客户同意转卖货物作为处理方式的案件中涉及转卖的费用;

    6、客户同意退运货物作为处理方式的案件中涉及退运的费用;

    7、个别特殊地区,在非诉讼/仲裁阶段,律师也需要收取立案费(由当地法律制度和追收惯例决定)。

我们承诺:

l 无论通过何种方式处理,我们都会尽力帮助客户将案件处理成本降到最低。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如产生任何协议约定之外的、需由客户承担的费用,我们将于事前告知客户并征求意见。在未征得客户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我们不会向客户收取任何协议约定之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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