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实施指数熔断机制的通知
上证发〔2016〕4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维护市场平稳运行,经中国证监会[微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决定自2016年1月8日起暂停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四章第五节规定的“指数熔断”机制。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一月七日
附深交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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