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头条
用户登录 | 立即注册

分享按钮

官方:公安部门将阻止失信进出口企业负责人出境

更新时间:[2017-03-28]

公安部门阻止失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境;国资委限制失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成为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政部门依法限制失信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

李国:五是惩戒参考类措施。比如,商务部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的进出口配额分配限制参考,外汇管理部门的外汇额度核准与管理参考,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的融资、授信依据或参考等。

0
© 2013 prongw.com | 上海盟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沪ICP备17046245号-1